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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科贷”业务的贷款要求有哪些?

    “郑科贷”业务的贷款对象为经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郑州市辖区范围内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业务发生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 (三)主营业务符合郑州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铝及铝精深加工、生物制药、现代食品制造七大主导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传统服务业企业和纯贸易型企业); (四)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当中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贷款,未列入禁入类; (五)企业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 科技型企业的备案条件有哪些?

    1.须是法人企业;2.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或总营业成本的10%以上;3.科技人员数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检测、查新、鉴定的技术)。

  • “郑科贷”业务的融资要求是什么?

    合作银行开展“郑科贷”业务时,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实物资产抵(质)押额不超过贷款额的30%(单个土地、房产等评估价值超过贷款额的30%的除外)。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作金融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捆绑销售金融产品、附加其他条件等。 单个企业纳入“郑科贷”业务的年度贷款余额不超过2000万。贷款资金需直接用于企业主营业务,不得借新还旧,不得用于购买(支付)非生产性房产、股票、债券、期货或其他投资行为。

  • “郑科贷”业务的贷后管理要求?

    对科技型企业发放的贷款,按实际损失的80%进行补偿,单笔贷款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连续两年盈利的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的纯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单个企业贷款本金实际损失在300万元以内(含)的,全额补偿;合作金融机构在拟贷款备案登记时,可选择80%或100%风险共担比例中的一种。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补偿范围:(1)因合作金融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及合作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流程等发放的贷款或提供的担保;(2)合作金融机构、企业以不良贷款置换等形式发放的贷款;(3)不符合《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业务实施细则》和《合作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贷款或提供的担保所形成的损失。

  • “郑科贷”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有哪些?

    郑州市科技局通过公开遴选,选定了8家合作银行和6家合作担保机构作为“郑科贷”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 8家合作银行为中行河南省分行、建行河南省分行、工行河南省分行、农行河南省分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郑州银行。 6家合作担保机构郑州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汇财担保公司、航空港担保公司、粮食担保公司、二七担保公司、农开担保公司。 企业申请“郑科贷”业务时一般先和合作银行或合作银行委托的各县(市、区)分支机构对接,当合作银行认为企业贷款有风险时,由合作银行对接合作担保机构对这笔贷款申请担保增信。

  • “郑科贷”业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向“郑科贷”业务合作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二)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审核; 受理银行审核企业贷款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三)经审核,银行拟直接投放贷款的,直接向新兴产业中心备案;若需要担保公司对企业进行担保增信的,由合作担保机构向新兴产业中心备案。当然可以由贷款企业选择合作担保机构,也可以由银行推荐合作担保机构。 (四)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五)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贷款信息反馈给新兴产业中心。 即:企业向合作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尽调审核----合作金融机构向新兴产业中心备案登记-----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贷款信息反馈。